关于李佩军同志任职的通知
大国土资发[2016]18号
局属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
李佩军同志任益阳市大通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兼益阳市大通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股股长。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