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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矿产违法案件行政处罚程序、措施及依据(一)
作者:本站原创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05-06

土地、矿产违法案件行政处罚程序、措施及依据(一)

 

一、非法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

处罚程序:

1、出示行政执法身份证件

2、对当事人表明来由

3、现场笔录

4、制作现场勘测图

5、旁证材料、摄取证据、调查报告

6、作出处罚决定

7、送达

8、执行

9、备案

准:

1、没收违法所得

2、符合规划的没收违法建筑物

3、不符合规划的拆除违法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

4、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罚款非法以下

处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3

2、《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8

3、《刑法》第228

二、非法出让、转让、出租集体土地使用权:

处罚程序:

1、出示行政执法身份证件

2、对当事人表明来由

3、现场笔录

4、制作现场勘测图

5、旁证材料、摄取证据、调查报告

6、作出处罚决定

7、送达

8、执行

9、备案

处理措施及标准:

1、责任限期改正

2、没收违法所得

3、罚款额为非法所得的5%以上,20%以下

处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3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1

3、《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9

三、非法占用土地(超面积使用土地):

处罚程序:

1、出示行政执法身份证件

2、对当事人表明来由

3、现场笔录

4、制作现场勘测图

5、旁证材料、摄取证据、调查报告

6、作出处罚决定

7、送达

8、执行

9、备案

处理措施及标准: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2、符合规划的没收违法建筑物

3、不符合规划的拆除违法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

4、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罚款30/平方米以下

处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6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6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7

4、《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2

5、《刑法》第342

四:改变用地性质、临时使用期满不归还的:

处罚程序:

1、受理和立案

2、调查取证、当事人笔录、摄取材料

3、做出处理意见呈报表、调查报告

4、送达告知、听证文书

5、集体会审

6、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或移送

7、送达

8、履行(强制执行)

9、备案

处理措施及标准:

1、责令交还土地

2、罚款1030/平方米

处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12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0

3、《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5

4、《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3

五、闲置荒芜耕地:

处罚程序:

1、受理和立案

2、调查取证、当事人笔录、摄取材料

3、做出处理意见呈报表、调查报告

4、送达告知、听证文书

5、集体会审

6、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或移送

7、送达

8、履行(强制执行)

9、备案

处理措施及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7

2、《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8

3、《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4

4、《湖南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13

六、越权批准征用、使用土地:

处罚程序:

1、受理和立案

2、调查取证、当事人笔录、摄取材料

3、做出处理意见呈报表、调查报告

4、送达告知、听证文书

5、集体会审

6、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或移送

7、送达

8、履行(强制执行)

9、备案

处理措施及标准:

1、批准文件无效

2、收回土地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3、依法赔偿

4、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5、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处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8

2、《湖南省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1

3、《刑法》第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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