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收回大通湖区部分国有农用地
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益(大)政土收字〔2013〕第005号
根据益阳市大通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实施城镇规划建设,湖南省人民政府于2013年12月18日政国土字 〔2013〕第2475号文件批准收回大通湖区河坝镇三源村土地25.809亩,用于 大通湖区污水处理厂 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位置:大通湖区河坝镇三源村。四至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补偿标准:
(一)征地补偿标准按大通湖区管理委员会[2013]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青苗补偿按益阳市人民政府〔2008〕2号文件执行。
三、上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单位及青苗等权利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土地补偿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登记的,其补偿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调查结果为准。
补偿登记地点:大通湖区河坝镇三源村 联系电话:15898499856
特此公告
二O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