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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矿产违法案件行政处罚程序、措施及依据 (一)
作者: 来源:矿产股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1-28

 

 

    一、非法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

  处罚程序:

  1、出示行政执法身份证件

  2、对当事人表明来由

  3、现场笔录

  4、制作现场勘测图

  5、旁证材料、摄取证据、调查报告

  6、作出处罚决定

  7、送达

  8、执行

  9、备案

  处 理 措 施 及 标 准:

  1、没收违法所得

  2、符合规划的没收违法建筑物

  3、不符合规划的拆除违法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

  4、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罚款非法以下

  处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3条

  2、《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8条

  3、《刑法》第228条

  二、非法出让、转让、出租集体土地使用权:

  处罚程序:

  1、出示行政执法身份证件

  2、对当事人表明来由

  3、现场笔录

  4、制作现场勘测图

  5、旁证材料、摄取证据、调查报告

  6、作出处罚决定

  7、送达

  8、执行

  9、备案

  处理措施及标准:

  1、责任限期改正

  2、没收违法所得

  3、罚款额为非法所得的5%以上,20%以下

  处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3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1条

  3、《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9条

  三、非法占用土地(超面积使用土地):

  处罚程序:

  1、出示行政执法身份证件

  2、对当事人表明来由

  3、现场笔录

  4、制作现场勘测图

  5、旁证材料、摄取证据、调查报告

  6、作出处罚决定

  7、送达

  8、执行

  9、备案

  处理措施及标准: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2、符合规划的没收违法建筑物

  3、不符合规划的拆除违法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

  4、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罚款30元/平方米以下

  处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6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6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7条

  4、《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2条

  5、《刑法》第342条

  四:改变用地性质、临时使用期满不归还的:

  处罚程序:

  1、受理和立案

  2、调查取证、当事人笔录、摄取材料

  3、做出处理意见呈报表、调查报告

  4、送达告知、听证文书

  5、集体会审

  6、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或移送

  7、送达

  8、履行(强制执行)

  9、备案

  处理措施及标准:

  1、责令交还土地

  2、罚款10—30元/平方米

  处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12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0条

  3、《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5条

  4、《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3条

  五、闲置荒芜耕地:

  处罚程序:

  1、受理和立案

  2、调查取证、当事人笔录、摄取材料

  3、做出处理意见呈报表、调查报告

  4、送达告知、听证文书

  5、集体会审

  6、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或移送

  7、送达

  8、履行(强制执行)

  9、备案

  处理措施及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7条

  2、《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8条

  3、《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4条

  4、《湖南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13条

  六、越权批准征用、使用土地:

  处罚程序:

  1、受理和立案

  2、调查取证、当事人笔录、摄取材料

  3、做出处理意见呈报表、调查报告

  4、送达告知、听证文书

  5、集体会审

  6、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或移送

  7、送达

  8、履行(强制执行)

  9、备案

  处理措施及标准:

  1、批准文件无效

  2、收回土地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3、依法赔偿

  4、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5、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处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8条

  2、《湖南省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1条

  3、《刑法》第41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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